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依法經營、規范發展,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構批準成立的稅務師事務所。
第三條 稅務師事務所等級的認定,由稅務師事務所自愿申請,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和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考評認定。
第四條 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分為五級,即A級、AA級、AAA級、AAAA級、AAAAA級。地方稅協負責A級、AA級、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的考評認定,中稅協負責AAAA級和AA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的考評認定。
第五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優先推薦獲得等級認定的稅務師事務所從事業務活動。中稅協認定的等級在全國范圍內適用;地方稅協認定的等級本省適用,跨省執業的由執業所在地稅協確認其適用性。
第二章 認定標準
第六條 中稅協負責制訂統一的等級認定標準。認定標準包括:執業資質,經營規模及業績,執業規范和社會誠信,內部管理(見附件1《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標準》)。
第七條 設計各項扣分標準時,各欄目中的項目不能減少,但可以增加,也可以將各項目細化。
第八條 認定標準中經營規模及業績一欄中的三項具體標準和各項扣分標準,由中稅協和地方稅協分別制定。
第九條 標準的制定和調整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頒布執行。
第十條 等級考評認定采取百分制,符合認定標準的稅務師事務所,考評總分應在90分以上。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由稅務師事務所自愿向地方稅協申請。對申請A級、AA級、AAA級的由地方稅協考核認定;對申請AAAA級和AAAAA級的稅務師事務所,由地方稅協按照中稅協的標準考核后上報中稅協,由中稅協審核認定。
第十二條 稅務師事務所申請等級認定應提供如下資料:
(一)《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
(二)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
(三)稅務師事務所中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會員證書復印件及從業人員名單;
(四)上年度會費繳納憑證;
(五)上年度及當期財務報表;
(六)上年度納稅完稅憑證復印件;
(七)上年度年檢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八)中稅協或地方稅協規定的其他證明資料。
第十三條 地方稅協受理稅務師事務所的申請報告后,應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申報稅務師事務所做實地綜合考評;
(二)走訪若干戶委托人或向委托人(不少于十戶)發放調查問卷(見附件3)、組織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
(三)寫出考評報告(考評人簽名)。
第十四條 地方稅協會長辦公會對專門工作小組提交的考評報告進行審議,通過后向社會公示。如十五個工作日內無異議,則將A級、AA級、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名單提交地方稅協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報送稅務機關和中稅協備案;對符合AAAA級和AA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標準的上報中稅協。
第十五條 地方稅協上報AAAA級和AAAAA級稅務師事務所應提供如下資料:
(一)稅務師事務所提交的申報材料;
(二)地方稅協的考評報告,包括考評基本情況、考評得分、考評意見;
(三)委托人(包括社會)對該稅務師事務所的評價和滿意度調查問卷;
第十六條 中稅協對地方稅協上報的AAAA級和AAAAA級稅務師事務所組織審核,必要時實地考察。符合標準的稅務師事務所候選名單由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并向社會公示。如十五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由中稅協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向社會公告,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章 等級管理
第十七條 地方稅協向獲得A級、AA級、AAA級稅務師事務所頒發相應的牌匾和證書;中稅協向獲得AAAA級和AAAAA級的稅務師事務所頒發牌匾和證書。證書由中稅協統一制作;牌匾由中稅協統一設計。
第十八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每年必須對獲得等級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年檢。對不符合等級標準的即取消相應等級稱號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對新申報等級認定的稅務師事務,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每年認定一次。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已獲得等級稱號的稅務師事務所,如有重組、分立、合并等重大變更事項的,按照本辦法重新申請認定等級。
第二十一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辦理等級認定工作不向稅務師事務所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稅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